第10期/2012.6

心不相應行「得法」的研究
A Study on the Property of “Acquisition" in the “Conditionings Disjoined from Thought”
周柔含
 
  部派思想中,「心不相應行」(cittaviprayuktasamskara)「得、非得」(prapti, aprapti)的抽象、模糊特性,讓人不易理解。說一切有部(Sarvastivadin)主張「得」是實有,受到譬喻者(Darstantika)、經部(Sautrantika)等批評。本稿試著從論師對「得」實有性的論證,以及諸論師所提出「得」的作用說,探究有部主張「得」是實有的原由。
  內文先探討心不相應行法的形成,並透過論書中心不相應行的位置,了解為什麼心不相應行會成為「五位」之一,接著討論「得」與「非得」的成立。又,面對其他部派的批評,有部如何從教證主張「得」的實有性;並從諸論師如何依「用」證「體」,探究有部成立「得」的必要性。最後,綜合討論「得」的諸作用說。
  研究結果得知,早期佛教雖然沒有安立「得」法,但是契經中「得」的用法,大多用在聖道的獲得,啟發了有部「得」法的成立。部派時代,「得」從聖道的果得、斷惑的證滅(擇滅,pratisamkhya-nirodha),已經延伸擴大到與有情自身的任何一法,只要是與有情成為有關的任何一切法,就不能沒有「得」作為彼此的關係體。
  婆沙師從四教證及「得」的作用,闡明「得」的實有性,主張「建立因」(vyavasthahetu)-建立聖者、異生差別,悟入(Skandhila)表示「稱說因」,眾賢(Samghabhadra)提出「不失法因」(dharmavipranasakarana)及「智幖幟」(jnanacihna)二因說。
  「建立因」說和眾賢的二因說,到底有所不同。從「存在」作用來說,「建立因」是透過認識手段說明「得」存在本身,「不失法因」則是透過有部宗說「三世實有」,強調「得」恆與有情法俱生。其次,從「認識」作用來說,「建立因」說旨在強調「有情具有聖法」之事實,優先考量凡聖建立的根據;而「智幖幟」-「於彼(能得法)中有此(所得法)」,則是強調諸法繫屬的關係。
  事實上,除了「不失法因」,這些「得」的諸作用說有一個共同點,即依「認識」作用說明「得」的實有性(存在)。悟入的「稱說因」、Dipakara的「建立說」和眾賢的「智幖幟」,都是從認識「有情具有法」(果)之事實,來說明「得」(因)的實有性,作法與有部傳統「建立因」無異。